天津版:温和落地
2013年3月31日下午,天津市人民政府出台重庆版国五条细则。细则规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金融管理和银行业监管部门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提高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严征20%个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议论
@山林老人:房地产的调控只是治标,其实应该逐步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生活理念,不要什么好的东西都往城市发展,逐步提高小城镇和农村的教育,经济,就业,医疗等及其他公共服务,应该平衡发展小城镇和农村,当哪一天小城镇和农村的生活质量比大城市高的时候,人们就不往大城市挤了,房价就自然降下来了。
@大西洋的刀鱼:前前几天我买完了房,最近我去售楼处明显涨了好几个点。
@HD精灵豆子:家里唯一一套房当初是贷款买的,现在想改善一下,即使把房卖了再去买,银行也算二套这合理吗?1-1+1=2?
@子叶my:就想买个房子才可以结婚,怎么那么难,还是没钱呀!
业内看法
@朱大帅的围脖:天津细则温和落地,仍旧体现了地方ZF一贯中庸的做事风格。之前传言的二套房首付涨至七成、外地人签约前需提供连续一年社保或缴税证明等都沒有执行。二手房所得税推高了二手房市场房价,同時也造成部份供应量减少,商品房中主流产品的春天來了,別忘了天津一直还有政策这一仙丹。轻舞飞扬吧!
南京版:最简单直接
2013年3月30日晚,南京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文件要求,结合南京实际、经研究,南京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调控目标为:2013年度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全文154个汉字,被称为此次地方细则中“最简单”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