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常住居民、驻区单位和产权单位共同自我管理无物业的老旧小区,这种自管模式今后将逐步推广。昨天,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北京市社会办发布消息称,今年本市将在82个社区开展上述试点,以解决老旧小区无人管的难题。
千余个老旧小区普遍无物业
昨天,《关于开展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今年,将在全市82个社区开展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的试点。
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目前约有4000个小区,老旧小区占到三分之一,达1582个,这些小区基本没有物业公司,普遍存在配套设施不全、停车难、安全隐患多等问题,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
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上述试点,是希望能提高小区的自我服务管理水平,“一个社区的软件问题如停车、环境、治安等,要靠社区居民、驻区单位、产权单位来共同解决,而且正因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交给居民自己来管理效果会更好。”
据介绍,早在去年,本市就曾尝试在34个社区开展了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的探索,“效果还不错,所以今年扩大规模进行试点。”
撤并的机关大院将自助管理
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的老旧小区可分为三类,一是有物业公司进驻提供服务的,二是没有物业公司的小区,三是机关单位的产权大院。
具体来说,对于有物业公司的老旧小区,实行物业自助式管理;对于没有物业的小区,实行社区自治式服务管理或自助式服务管理,由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牵头,组织召开社区居民会议,建立小区服务管理组织,如小区自管会、院管会等。
“第三类老旧小区是工作中的难点。”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国务院机构改革,一些单位撤并了,导致这些机关单位的产权大院有问题无处可找也无人管理,“这就需要居委会、街道介入,组织产权单位来实行自助式管理,共同解决小区房屋修缮、停车管理、绿化保洁、安全防范等问题。”
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能通过试点,探索社区自治自助管理的新机制。
试点可一次性获补6万元
按照此次发布的意见,老旧小区成立的自管会、院管会等小区服务管理组织,其成员可由3-7人组成,主要为关心小区事务、能力突出的社区常住居民、产权单位和驻区单位代表来担任,并应在街道(乡镇)备案或注册。
据介绍,由于老旧小区累积的问题多,要实现自管模式,前期需要社区投入资金来解决此前的遗留问题,然后逐步实现自管。
“我们不会下硬指标,基层单位觉得自己有能力完成的,就可以往上报。”相关负责人说,老旧小区每实现一个自治试点的,市级资金将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鼓励式补贴,同时区县政府再给予一些补助。
“自治、自助管理都只是临时的过渡措施,最终我们要逐步断奶,引导小区进入专业化管理。”相关负责人说,政府将给资金、给政策、建体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小区的服务管理转变为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居民、驻区单位等多个主体参与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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