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官网发布公告,针对11月即将拍卖的三宗地块,增加了出让权补充公告。记者注意到,公告特别补充了“增加30日竞买资格审查时间,对交易资金来源进行审核”一条规定。
就在一天前,上海银监局独家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10月12日银监局紧急召开的会议,虽然不是坊间传闻的内容,但重点提示了房地产信贷风险,并对“3·25房贷新政”和“新六条”进行重申。而“新六条”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不得用于缴付土地竞买保证金、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竞买人在申请参加土地招拍挂活动时,应承诺资金来源为合规的自有资金。”
而据上海银监局新闻处相关负责人透露,继12日召集了辖内主要银行参加会议后,多家银行将开始各推举措,落实监管精神。
“可以预测,上海土地市场即将迎来一场新的‘风暴’,上海城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银监局等各层面主管部门开始多管齐下开展调控,上海土地市场的后续发展,很值得关注。”不少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指出。
土地出让重申资金审核 三宗地“中招”
今日上海城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公告主要针对将于11月开拍的三宗地块,分别是位于临港奉贤园区二期04FX-0002单元B0204地块、B0701地块,奉贤区柘林镇04-01区域地块、奉贤区南桥新城10单元03C-04、04-02区域地块。
公告强调,竞买申请文件增加“经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情况补充申报及承诺》,增加30日竞买资格审查时间,对交易资金来源进行审核。
具体来说,参与拿地的开发商需要在补充申报资料中承诺,用于本地块交易的资金来源为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资金来源缴付土地竞买保证金、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告明确要求参与拿地的企业详细列明用于本地块交易的合规自有资金构成,以及本地块交易的自有资金构成情况,其中还包括资金涉及的关联方和关联方的资金来源。除了提供相关证明资金来源情况的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自身及资金来源关联方的所有银行存款明细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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