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0省房价收入比的偏离度,我们有如下理解和判断:
一是,2001年以来,30省多数房价收入比呈现上行态势,且在2010年和2011年达到峰值,随后有所回归,但目前仍偏离合理区间。值得提醒的是,房价收入比的偏离度并不完全等同于房价偏离度,因为这其中还包含了居民收入增长的因素。
二是,房价收入比向合理水平回归,有两种方式,或者说两种可能性,一种是短时间(比如一年至三年)内房价明显下跌,房价收入比快速回归合理;另一种是渐进式回归,房价没有出现明显下跌,但房价涨幅持续接近或低于居民收入增幅,这样将需要经历一个较长过程(比如五年至十年)。我们认为:未来几年我国调整方式属于第二种。实际上,自2010年就已开始渐渐向合理区间回归,在2013年和2014年基本持平,伴随各项房地产新政的持续发酵,住房需求再次获得释放契机,2015年上半年房地产市场触底反弹,且下半年回暖的趋势和动能有望持续增强,因此预计2015年的全国30省房价收入比有望与2014年持平或略有增长。
三是,在2014年全国楼市整体回落的背景下,30省房价收入比偏离度也发生了一些改变,主要表现为区域分化的加剧。首先,房价收入比偏离度小或者处于负值的省份,如辽宁、宁夏等地,基本可以判定没有房价泡沫。但并不意味着这些区域的房地产市场,在日后拥有更多的反弹空间,因为高企的库存和低迷的市场环境,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根本性的扭转。此外,房价收入比偏离度较大的地区,情况也各有不同,例如北京,由于坚挺的住房消费需求,房价收入比的偏离度有可能再次出现扩大迹象,房价的涨幅或将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涨幅;但是如福建,由于近期房价涨势过猛,透支了一定的市场空间,未来房价或将面临一定程度的回调,房价收入比偏离度也有望适度调整。因此,在针对不同区域的房价判断上,还需综合多种因素进行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