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国30省房价收入比偏离度排名
2014年,30省房价收入比偏离度有以下三个特点:其一,整体呈现东、西部省份分化明显的状态,排名靠前和靠后的地区均分布在东部和西部省份,而中部省份排名相对居于中间位置;其二,30省偏离度差距明显,排名第一位的北京和最后一位的辽宁省,偏离度差额高达59个百分点;其三,30省有29个地区,即超过96%的地区目前房价收入比高于合理值,仅辽宁低于合理值。
表1 2014年全国30省城市房价收入比偏离度排名
比较2014年与2013年的数据,从偏离度大幅攀升的省份来看,天津、甘肃和福建三省房价收入比偏离度提升最为明显,分别增长了15个百分点、12个百分点和11个百分点,房价涨幅远远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涨幅。具体来看,福建省房价收入比显著的涨幅,在反映出市场热闹的背后也蕴藏着一些透支未来增长潜能的压力。然而,甘肃房价收入比偏离度大幅增加,却不是因为市场热闹造成房价上涨,而有可能是源于统计公布的成交均价高于市场上实际的成交均价,均价存在一定的高估现象,致使出现房屋成交结构变化引发的数据异动。
再看房价收入比偏离度大幅降低的省份,原因也各有不同:湖南房价收入比偏离度下降幅度位居第一,下降了11个百分点,该省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涨幅明显高于房价的涨幅,房价的滞涨状态具有明显的区域消费特征,从侧面反映了湖南居民可支配收入用于购房投入的积极性较低。新疆、黑龙江和内蒙古房价收入比偏离度分别下降9个百分点、8个百分点和7个百分点,这主要源于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始终处于弱势,且下滑趋势仍在加剧。而与之截然相反的东部省份浙江省,其房价收入比下滑6个百分点,则是因为2013年房价涨幅过于迅猛,因此需要市场正常调整。
表2 2013年全国30省房价收入比偏离度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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