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取得完全产权前,只能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
限价房是限地价、限房价的商品住房,它是按照政府和开发商约定价位出售给中等收入家庭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
公共租赁房提供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
●保障房何时走入百姓生活
1998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各地开始兴建经济适用房。
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大棚户区、旧住宅区改造力度”。
我国进入保障房建设的加速期。2006年—2010年,通过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国1140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和360万户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解决。
●保障房将建多少
“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国家基本住房保障方面的建设目标:到2015年增加廉租住房不低于400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不低于150万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左右,套型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内;公租房增加不低于1000万套,且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计划到2015年末,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将提高到20%以上,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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