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记者从国土部获悉,《土地管理法》修改已被列入2017年度立法计划预备项目,并形成了该法修正案草案初稿,将很快征求意见。
与此相关,2016年12月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土地管理法》修改赫然在列。此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显示,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全国33个县市区组织开展农地改革试点,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
对于农地入市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此前议案建议修改土地管理法,其中较为一致的观点是,如何提高征收补偿标准,让失去土地的农民享受更多的土地收益;最大的争议在于城市土地价格与农村土地价相差很悬殊,由此引发了很多矛盾。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主任李国祥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土地管理法》涉及对农地征收补偿标准的修订。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强调农地应和城市国有的土地同等入市,同价同权。
此外,新华社近日受权播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重点提及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5年完成。
农地改革进行时
研究起草“农地入市”的文件,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从2005年发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来,基本每年都会有新政发布鼓励支持农村土地流转。尤其近几年来,《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2014)、《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2014)、《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2016)、最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3年聚焦三农,均或多或少鼓励支持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地改革就这样一步步走向公众的视野。
各地也在争相试点农地流转改革的探索和试点。
2015年,北京大兴区被列为全国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区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展开。“大兴区较早在全国提出农地入市‘镇级统筹’的概念,打破此前一些地方‘村自为战’、‘户自为战’的农地碎片化的格局。”大兴区国土局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
“要选好试点,积极稳妥地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明确指出重点领域的重要一部分就是农地。”此前参加国土部的一次工作会议时,国土部原副部长徐德明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中央已明确要引导和规范农地入市。
记者查阅国土部门的相关文件显示,在农地改革内容的阐述上,涉及三大部分即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引导和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尤其是在规范农地入市上,徐德明透露,国土部“修法立法”的主题是要加强与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的协调配合,做好《土地管理法》的修改。
记者还了解到,2013年9月国土部内部便成立农地改革专题研究小组,谋划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向与补偿相关的征地制度。事实上,“如何打破土地二元结构限制,一直是土地改革的核心。”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兆勇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重新修订《土地管理法》涉及农地征补,农民将获得较高的补偿收益,这是改革的方向,但这也是改革迟迟难于进展的原因。
原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表示,农地改革要守住底线,试点先行,审慎稳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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