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问
1、通过何渠道办假证?
办证电话打进售楼处
检方表示,本案中涉及帮助吴彬等销售员制作假证的人,但是销售员们无法提供制作假证的人的具体信息,包括联系方式、交接地点以及制作假证人的身份信息等,因此公安机关没有破案线索。
不过,涉案三名售楼员都称,办假证骗购房资格其实是行业内的潜规则,也总有一些号称“能办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往售楼处前台打电话。
他们承认,假证就是花钱找办假证的人制作的,钱款流向也都只到了他们三个人的腰包。由于售楼人员流动量大,很多介入事件的置业顾问出事后纷纷辞职,众多被清退房屋的买房人拒不承认曾给顾问好处费办假证,因此侦查很难开展下去。
2、假证如何蒙混过关?
区住建部门只做形式审查
检察官贾淼表示,从审查起诉阶段到庭审阶段,检方一直想要查明这些假证是如何蒙混过关的。最后根据一系列证据发现,办理购房手续要经过大兴当地住建部门、北京市住建委两级审查。
在第一环节把关的大兴当地住建部门称,其只做形式审查,比如看看证件编号有几位数、组合方式等,通过此环节后就能顺利办成网签。此外,目前并没有规定区县住建部门是该做形式审查还是实体审查,因此很难认定相关部门的责任。
3、购房人有无行贿责任?
行为意图不明显不好认定
本案承办法官解文静表示,本案中之所以没有追究购房人的行贿责任,其中一个原因是检察院一方并没有提起公诉,作为法院不告不理,另外一个关键原因就是从现有证据看,买房人给售楼员塞钱时的行为意图不明显,很多人都不知道售楼员怎么给他们办成的购房资格,所以不好进行认定。
检察官贾淼介绍,开发商向这部分购房人一一提出解除合同时,引发他们的激烈反弹,这部分购房人还为此到位于闹市区的开发商办公地点表达意见,直到公安部门介入调查此案,才发现问题发生在售楼员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