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购车政策的补充通知》。其中《人才住房通知》提出,未落户急需紧缺人才可购1套房。
据了解,《人才住房通知》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了人才住房政策:
一是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中至少1人在海南省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且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
二是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急需紧缺人才,其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急需紧缺人才的范围和标准由各市县结合实际确定,报省委人才发展局各案后实施;
三是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经认定,在购房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另外,《人才购车通知》分别对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在购车指标申请方面完善相关规定:
一是对于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在购车方面可以参照本省居民购车条件申请购买新能源小客车;
二是对于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急需紧缺人才,可按照本省居民同等条件申请购车;
三是对于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经省人才发展局认定,在购车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认为,此次海南出台此类人才购房政策,体现了对现有人才购房政策的微调,从性质上看是属于放松的政策。类似政策对于人才的导入和购房需求的保障等都有积极的作用。
政策中提到,对于海南工作但没有落户和没有住房的,这个时候若是家庭成员其中一位有社保,那就可以认购一套住房。类似规定使得相关人才购房的难度减少,尤其是对于部分可能因各类条件没有落户的,这个时候也还是有机会买房,这也是稳定人才的重要导向。
政策对于急需紧缺人才来说,若是无住房,那么社保方面也不需要满足条件,可以直接购房。这体现了对于急需紧缺人才导入的积极性。类似无条件的人才引入,体现了对人才的关怀,也符合后续优质人力资源的导入。
而对于各类柔性引进的高层人才,若是有满足一年的服务期,那么也有机会在购房方面享受和本地居民相同的保障。类似规定即是为了让部分不愿意落户的群体,也是有机会积极进行购房。
此类政策本质是人才政策,而非房地产政策。但是客观来说,海南这一轮楼市调控后,房价有所下跌,购房的性价比更高。同时通过此类灵活的购房政策,使得人才的安居乐业目标得以实现,对于后续市场交易反弹等也是有积极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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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8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