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19年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1.7%。其中,城市上涨1.8%,农村上涨1.7%;食品价格上涨1.9%,非食品价格上涨1.7%;消费品价格上涨1.3%,服务价格上涨2.4%。
从环比来看,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5%。其中,城市上涨0.5%,农村上涨0.4%;食品价格上涨1.6%,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上涨0.4%,服务价格上涨0.6%。
数据显示,在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方面,1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2.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约0.61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六涨一降。其中,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分别上涨2.9%、2.7%和2.3%,居住、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2.1%、1.6%和1.5%;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1.3%。
在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方面,1月份,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上涨1.1%,影响CPI上涨约0.34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四涨二降一平。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务、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分别上涨1.4%和1.0%;医疗保健、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0.4%和0.3%;衣着、交通和通信价格分别下降0.3%和0.2%;居住价格持平。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处长董雅秀解读称,从环比看,CPI上涨0.5%,主要受到了节日因素影响。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6%,涨幅比上月扩大0.5个百分点,影响CPI上涨约0.31个百分点;非食品价格由上月下降0.2%转为上涨0.2%,影响CPI上涨约0.19个百分点。
“从同比看,CPI上涨1.7%,涨幅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9%,涨幅比上月回落0.6个百分点,影响CPI上涨约0.38个百分点;非食品价格上涨1.7%,涨幅与上月相同,影响CPI上涨约1.36个百分点。”董雅秀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