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楼根本进不去,房屋的结构、七层的面积都得进去才能量。”这位工作人员说,业主不配合,是导致城管执法难以界定违建的原因之一。
但根据开发商此前的资料,以及这处违建所涉及房屋业主此前曾经向中介提供的资料图显示,这处违建盖在了开发商“赠送”的露台之上。即使从楼下仰头就能看到,整个86平方米的“赠送”面积被盖得满满当当。
“如果在开发商‘送’的面积上盖违建,那违建的占地面积不就等于露台面积?这种情况下,只要找物业要一份备用的建筑施工图,不就能测定了?盖违建的人本身怎么可能配合执法部门量房?楼上盖违建妨碍其他业主安全是大事儿,还非得等着楼上来配合?”举报人对此很是疑惑。
“对于程序有疑问,可以上网查询。”旧宫镇城管分队这位工作人员回复称,“确定之后,拆不拆,得看我们的程序。”
朝阳区万象新天小区也是违建“重灾区”。在很多老业主的记忆中,2004年刚入住时,小区整齐有序,景色宜人。刚住上两年,底层和顶层的业主们开始陆续搭建“阳光房”。
于是,许多业主开始向城管投诉。城管工作人员查看现场后,给违建的业主发了《约谈通知书》。“但没有一个人配合。”朝阳区常营乡城管监察大队负责人说,调查取证需要征得业主的同意。而要让业主心甘情愿地把城管让进家门,“这基本不可能”。
“闭门羹”让城管人员束手无策,但万象新天小区举报了邻居违建的市民却觉得取证并不那么难:“是否封露台不需要进入房屋便可辨认,违建面积可以通过开发商图纸估算出来,为什么非得要违建业主配合,放人进屋去测量面积?”
老流程
解释为避“法律纠纷”
一处3月1日就贴出公告要求房主自行拆除的违法建设,至今仍没有拆掉。指着石景山区聚兴园小区3号楼顶楼的一处违建,小区业主杨靖(化名)直白地表达出了她的想法:“如果这不拆,是不是我家顶楼也可以建了?”
刚一开春,石景山区城管监察大队就在官方网站中发布了“京石城管告字【2013】1号”公告,责令石景山区聚兴园小区3号楼西侧的顶层住户于2013年3月31日10时前拆除违建房屋,“逾期不拆除,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实施强制拆除”。
公告内容显示,该房屋为钢架结构,建筑总面积31.32平方米,经认定为违建。按正常流程,公告发布时,取证的环节已经顺利通过了。然而当记者几天前走访该小区时发现,违建房屋依然存在。
“之前都走完了认定程序,为什么到现在都不能拆除?如果拆除过程这么长,房主又没有被惩罚,岂不是大家都能盖了?”杨靖算了算,只要耽搁上一年,光出租这一间“自建房”的租金,就能收回搭违建的成本。
“目前拆违工作仍处于催告环节,还不能进行强拆。”当杨靖向石景山城管监察大队咨询时,相关工作人员称,违建涉及房产的所有权人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之后,如不服拆除决定,可在接到之日起60日内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直接向区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而当诉讼期满后,违建涉及房产的所有权人仍未拆除,便会收到最后的催告通知。“催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在催告书送达后10日内履行义务。”这位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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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8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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