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国务院在驳回三部门已经完成会签的杭州方案的过程中,对于杭州方案中涉及的征收方式、对象和范围,均没有提出太大的异议。国务院只是提出要求,在继续完善杭州方案的同时,房产税试点征收扩围的方式,要采用“集中批准一批”的方式,而不宜采用单个会签、单个批准的方式。
2010年,国务院集中批准了上海、重庆两个城市试点征收房地产税的方案。财政部、住建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也是集中会签了上海、重庆两个城市的试点征收方案。因此,如果不出意外,本次房地产税征收试点城市扩围,也将采取“集中批准一批”的方式进行。
7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关于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更好服务大局的通知》。文中第四项规定明确提出:“积极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公平收入分配,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据了解,除已经完成会签的杭州之外,包括特大型城市在内的多个城市上报了房产税试点征收扩围的基础性技术方案,目前,住建部、财政部、国税总局正在会同各地方政府对上报的技术性方案进行修正和调整。
“时间表”未定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表示,确实在技术层面上来说已经不存在问题,主要还是看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地方政府应该是考虑到房产税一旦实行,会对当地楼市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有所顾忌。
“如果地方政府已经将试点方案上报国务院,那估计拖的时间应该不会太长。”王朝才认为,从长远来看,征收房产税是有必要的。
但是,两位接近政府决策部门的消息人士均向记者证实,中国经济的最高决策层尚未对房产税征收试点扩围提出明确的时间表,目前主要的问题在于技术方案的修改成熟程度,以及能够“集中批准一批”的数量。
早在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中,已明确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之后,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7月30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当前经济形势,提出引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的总体精神,包括住建部在内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已经开始汇总近期市场监测情况、相关材料以及对策,在国务院提出要求时,向国务院进行汇报。据了解,在住建部准备的汇报材料中,即包括房产税试点征收城市扩围。
“姜伟新部长在部署2013年工作时,特别强调了两项工作,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化规划方面的要求工作;二是要加紧研究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综合运用财政、税收等手段,确保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前述住建部内部人士称。
房产税大事记
【1998年】
国务院颁布房产税暂行条例,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免房产税。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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