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转移人口如何能在城里留得住、住得下、心里踏实?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十条具体政策措施,对建立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做出部署。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十条措施中对失业人员职业指导,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向持有居住证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均作出了细致部署。
“对于一部分就业能力不强的农民,也需要通过培训提高技能,让他们可以具备创业、就业的能力和条件,对此政府还可以采取一些更为优惠的政策”,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李国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双创’的大背景下,怎么让农民能够在城里创业,这个可以作为政策的重点。”
十措施免除进城人员后顾之忧
《通知》共提出了十条具体政策措施,涵盖农业转移人口子女教育、医疗、失业人员培训、向获居住证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
具体内容包括: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完善并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杂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加快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加快实施统一规范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支持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中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并享受职业指导、介绍、培训及技能鉴定等公共就业服务和扶持政策;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在根据户籍人口测算分配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向持有居住证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需求;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考虑持有居住证人口因素;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等。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践中遇到了户籍、社保等方面的瓶颈制约,而《通知》的最现实意义在于:打破旧规藩篱,对症下药,提升施政精准度。
2025-09-23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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