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调查发现,在这起“窝案”中,有多名像王运友这样的社会人员,在拆迁工程中帮助他人“种房”,并勾结掌握拆迁补偿资金分配权的公职人员,套取拆迁补偿款。
“种房”呈现“公司化”运作
出于巨大赔偿款诱惑,一些“公司化”运作的“种房”专业户与村民“利益捆绑”“几乎是一夜之间就‘种’上了一批房子,手法相当‘专业’。”一位干部如此描述。
在柳江县湘桂铁路扩能改造项目“窝案”中,多起案件采用“种房套取补贴”形式。每平方米违法建筑,成本仅需几百元,拆迁时可能套取几千元赔偿款。而这并非个案,只要重点项目涉及征地拆迁的地方,都存在这现象。
广西柳州市规划建设“白云大桥”的消息去年底传出后,市郊的社湾村突然冒出数十栋违法建筑。这些建筑的共同点是:体积庞大,楼高五六层,内外都没有非毛坯,很多甚至未安装门窗。
“这些突击抢建的违法建筑,将被强制拆除。”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柳东分局副局长曾令芳说,有村民租地给“公司”用于“种房”,企图套取高额拆迁补偿。
一些基层干部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现在是哪里规划重点工程,违法建筑就可能在哪里滋生蔓延,这些人认为“种房子”远比种庄稼赚钱。
在因重点项目面临拆迁的地段,部分人家不富裕,却能在房前屋后“种”出上千平方米违法建筑。柳州市荣军路道路扩建项目中,一份“种房”合同揭开其中秘密:先由“操盘老板”出钱投资为被拆迁户加盖房屋,在获得拆迁补偿后,被拆迁户与“操盘老板”分成。
“这些人到处打听重点工程项目地点,在我们还没有启动建设时,他们竟能拿到项目坐标,几乎是一夜之间就‘种’上了一批房子,手法相当‘专业’。”一位干部如此描述。
“这些违法建筑的背后或多或少都有‘专业公司’的影子。”柳州市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彭平义说。此外,还有专业的“野马工程队”承包工程建设,用单砖薄板砌根本无法住人的“楼脆脆”,节省建筑成本、提高“种房”速度。
为让违法建筑顺利获取补偿,行贿负责征地拆迁的公职人员的情况经常出现。专业“种房”公司的出现,则加大了对公职人员拉拢腐蚀的力度。
征地拆迁形成腐败利益链
“征地拆迁补偿资金量巨大,而且是各级财政资金,像柳江这起‘窝案’,铁路建设使用的中央财政资金,一些人认为不拿白不拿,一些掌握资金分配权的干部也难以抵御诱惑。”办案人员说。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征地拆迁领域的腐败案件层出不穷。去年以来,广西柳州市加大了对征地拆迁领域腐败案件的打击力度,一批案件被查处。
2025-09-26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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