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以房养老不仅在市民中的接受度不高,就连保险公司参与积极性也不足,可谓双向遇冷。记者昨日连线多家保险公司,对方均表示在研究相关政策,但还没有保险产品推出的时间表,“毕竟政策细则还没出来,而且参与的人群有限,保险公司要承担的风险较大。
尽管如此,大多数险企人士还是认为,以房养老的推出是一种有意义、有价值的尝试,方向上给了险企一定的指引,主要是配套政策的缺失才造成了险企的观望态度。
■ 观点
“以房养老”仅是多层次养老的一种补充
为何保险公司对此不积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袁辉教授表示,以房养老产品本身较为复杂,涉及实物资产、金融两方面产品,保险公司在开发产品时,需承担更多的法律风险和金融风险。
目前,我国正在建立三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养老、商业养老和家庭养老。以房养老则是商业养老的一种补充,是完善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一部分。
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市场会有一个从不接受到接受的过程,这需要政府做好顶层设计,和与产品相配套的制度准备。“就目前来讲,可以将以房养老定位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一个补充。”
■ 追问
房价波动风险谁承担?
“不是保险公司没能力参与,而是保险公司不知道如何参与。”昨日,一位外资保险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国外推行以房养老,是建立在个人永久使用权的基础上的,而国内城镇住宅土地使用权有70年期限。
在保险公司看来,配套的房屋产权政策不明确,险企很难在以房养老上有实质性推进,一个多方参与的市场,需要民众,保险公司、政策的多方配合。
在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问题之外,房地产资产走向是以房养老的第二重障碍。
“保险公司也要盈利,接盘的房产如果大跌怎么办。”上述险企负责人直言不讳。
“承接大量的民用商品房,一旦资产贬值,损失谁来承担,保险产品如何设计?如果涨了,市民又不乐意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保险系袁辉教授表示出担忧,房屋价格走势成为制约以房养老的一个重要因素,影响着供需两个方面。
当然,目前有两种产品开发类型:一种是保险公司直接参与到房价涨跌的溢价处理中,分享涨价收益;另一种是不参与,直接按现时价值核定养老金,房价涨幅溢价直接由个人受益。
2025-09-26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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