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中山开展了一次购房消费券活动。为落实中央“房住不炒”的要求,继续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中山于8月20日起开展购房消费券活动。
01消费券发放对象
8月20日起至10月7日(含当天)期间在中山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购买日期以交付定金时间为准(交付定金日期以银行划账时间为准)。购房人申领消费券时,需完成网签备案及缴纳契税。
02消费券发放标准
购买第一套或140平方米以下(建筑面积)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每套3万元发放消费券;购买除上述住房以外其他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每套1.5万元发放消费券。
03消费券适用范围
消费券适用于中山的建材、家具、家装、家电、家饰、家纺、家庭用品等行业,申请及使用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04其他事项
参与6月2日至6月30日期间购房消费券活动的,消费券申请及使用有效期到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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