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

筛选
当前位置:北京房地产网  > 物业观察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
房掌柜小程序端

房掌柜小程序端

点赞(0)
收藏

家中失窃业主拒缴物业费6年 法院:业主应缴费八成

来源:楚天金报  李光正 北京房掌柜  2016-11-24 10:03:45阅读量:14400
[摘要]大白天家中没人,小偷技术开锁入室盗窃,业主程先生(化名)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安保义务,拒缴物业费6年。物业公司起诉程先生,追讨物业费1万余元和违约金900多元。日前,法院作出判决,程先生应缴八成物业费共 ...

大白天家中没人,小偷技术开锁入室盗窃,业主程先生(化名)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安保义务,拒缴物业费6年。物业公司起诉程先生,追讨物业费1万余元和违约金900多元。日前,法院作出判决,程先生应缴八成物业费共计8400余元。

程先生家住硚口区,2009年11月中旬,他家发生了一起入室盗窃案。小偷趁白天他家没人时,通过技术开锁手段入室,盗窃了价值近万元的财物。事发后,程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他同时认为,正是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安保义务才导致其家中被盗。

此后,从2010年初到2015年底,程先生连续6年没有缴纳物业费。今年9月,物业公司将程先生告上法庭,要求他缴纳欠了6年的物业费10500元和违约金900多元。法院查明,早在2006年,程先生就入住该小区了,且与物业公司签了物业管理协议。今年,该小区更换了新物业公司,原物业公司随后起诉程先生,追讨物业费。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业主都应按合同履行权利义务,本案中,物业公司的服务事项包含维持公共秩序,程先生家被盗,表明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有瑕疵,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程先生应缴80%的物业费。另一方面,程先生家中被盗,涉及刑事案,相关损失可另行追讨,不应拒缴物业费。鉴于物业公司的服务有需要改进之处,程先生不属恶意拖欠物业费,无需承担逾期的违约金。


分享到:
责任编辑:whfzg

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楼市爆料寻求报道,请点击这里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房掌柜赞同其观点。

新闻排行

新闻推荐

  1. 1一骑绝尘!电建地产泷悦·玖宸荣获北京金秋别墅市场“三冠王”
  2. 2王健林、万达集团被限制高消费 内部人士回应来了
  3. 3越秀地产8亿入股滨江集团杭州余杭地块
  4. 4天津盛大地产2.813亿元底价竞得天津静海城区首宗宅地
  5. 5长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6. 6北京9月已有22个新盘取证 提供近6000套房源
  7. 7起始总价54.1亿元!昌平东小口、北七家两宗宅地转正挂牌
  8. 8广州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9. 9魂取东方、形见世界,金茂越秀联袂呈现北京豪宅市场新标杆
  10. 10天恒集团挂牌转让111套房产 总价超3.3亿元

楼盘推荐

视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