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百色市中城丽景花园一期、二期小区的业主陷入“电荒”状态。原来,该小区的用电方式是业主先付费后用电,每家都有一个充电卡,需要用电,就拿卡到物业办公室充值。10月10日,因新旧物业移交引发分歧,旧物业把充电系统拿走,导致业主无法正常充值。(相关报道见本报昨日A8版)
从报道来看,小区业主欠交物业费的主要原因是不满意旧物业的服务,显然这不是不缴费的正当理由,尤其在决定炒对方“鱿鱼”的情况下,更应该交清欠费。然而,本着“一码归一码”的原则,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既不能带走充电系统拒给业主充电,更不能强迫业主继续接受自己的服务。
针对旧物业的这种“霸道”行为,相关部门不能局限于协调。上百户业主遭遇停电不是小事,不仅给业主生活造成诸多不便,更会给孩子学习、老人健康带来很多障碍,更折射出相关部门对民生利益的冷漠甚至失职。
实际上,旧物业的做法已涉嫌行政违法,工商、城管、人社等行政执法部门都有对应的执法职责,完全可以出面进行执法干预。另外,警方为防范可能引发的治安案件,也可以出面阻止,并督促其通过法律诉讼解决问题。总之,凡是给群众正常生活造成影响的违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都有责任和义务帮助处理和解决,不能因为协调不成或存在阳奉阴违就束手无策,这既不是政府职能部门正确履职的应有之义,依法行政的智慧也不该如此贫瘠。
2025-09-28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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