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的分配、购买存在“暗箱”操作等不公现象屡见诸报端,在公租房的准入方面,《方案》从申请人家庭收入、资产标准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方面严格把关,强化准入管理。
实行“三公开”确保公平
《方案》要求依托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完善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部门联动,实现信息共享,提高资格审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加强对公租房分配方案的审核和监督,实行登记结果、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确保公租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并通过鼓励群众举报、不定期检查、入户调查、信函索证、委托第三方调查取证等方式,加强住房保障资格监管和住房使用情况巡查。强化合同管理,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取消其保障资格。
建设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除了省财政逐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的支持力度外。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公租房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通过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对公租房的投入。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公租房建设的比例不低于10%。
在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方面,试点城市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前提下,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用于发放公租房建设贷款。同等条件下,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优先承租公租房。
公租房建设一律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并落实建设、购买、运营等环节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等政策规定。
(新快报)
2天前
2025-09-26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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