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从开发商手中领取房屋钥匙后,并不等于已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只有当购房者取得自己的房产证时,才能真正享有对自己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即依法对自己所购房产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为了快速拿到房产证,需三步签订产证约定:
1、购房者要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购房者须坚持在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条款:“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要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的空格中填写“60日”。
2、购房者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要求开发商将购房合同条款:“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中的“规定期限”,明确为“120日内”。
3、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购房者具体约定合同条款中“双方同意按下列某项处理”的内容。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