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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式交房也不通知还贷

(匿名) 2015-08-12 -
2013年12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付了30%的房款,购房合同上写2014年6月交房,可现在迟迟不交房,也不通知偿还房贷,这个正常吗,销售此房的公司是否合同违约?
全部2个回答
  • (匿名)

    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 2015-08-12 11:48:11
  • (匿名)

    您好: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2015-08-12 11: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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