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北京房地产网 > 掌柜问答 > 问答列表 > 详情
我来回答

房产问题求助

(匿名) 2014-12-05 -
我和第一个妻子离婚后,于1994年4月与徐姓女士结婚,她也是二婚,有2个女儿,年长的她带来我们一起生活,年幼的由其生父抚养。婚后4年(1997年)她因病去世,后来大女儿也结婚生子,与我无来往。 徐在我们领证日期之前有一套房产,我在我们婚后又购买了一套单位的房产,产权问题因为涉及单位,当时不让一次性购买,去年年底终于补足尾款,告知可以办理手续。家里急用钱,我考虑将房子卖掉,但是,当我办理界定卡的时候,电脑系统查询我的名字显示,徐的房产配偶栏是我名字,住房办告诉我说,我的房产证需要添加徐的名字。 1、必须要添加徐的名字吗? 2、大女儿已近20年没联系,小女儿更不说,怎么办? 3、如果找到她女儿后公证手续怎么办理?他们有我房子多少份额? 4、徐那套房子我有多少份额?
全部2个回答
  • (匿名)

    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 2014-12-05 14:06:18
  • (匿名)

    1 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添加名字合理
    2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如证实不尽赡养义务的,应视为自动放弃继承权。
    3 如果徐女士没有遗嘱说明 你们的这套房子应该顺位继承在你的名下,如果按正常来平分的话 他们有30%的份额
    4 徐女士已经病故 你拥有这套房子的全部份额。


    • 2014-12-05 14:06:18

问答排行榜

暂无排行---

在售楼盘

北京国贤府贰期
昌平花园洋房,大平层精装修
元/㎡

建发金茂·观宸
丰台住宅精装修
元/㎡

壹品兴创·元启
大兴住宅精装修
元/㎡

中建璞园PARK
朝阳住宅精装修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