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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

求助二手房问题

(匿名) 2014-11-21 -
我8月份买了套二手房,过完户后我们双方没有像公证书上说的款清接交房。因为原房东说要继续租几个月,眼看这个月10号就到期了,我提前10天通知了他,叫他把该交的物管费等等交了,他说他没欠。可我打电话到物管,他欠了两年的物管费!到时我去接房,我应该注意些什么?该怎么做?如果他不按时搬我该怎么办?请诸位帮帮忙
全部2个回答
  • (匿名)

    问题已经解决。

    • 2014-11-21 10:05:12
  • (匿名)

    既然房租到期,而房产证又已过到您的名下,那您有权以房主的身份请他搬离。至于物管费,看您是否有尾款没有有打给他,如果有,可以从中扣除截止到8月份原房主所欠费用。到时您应该注意的是严格按当初所签合同上条款来办,物业交割当然也按合同上的办,如果他不交你也可以拿合同来要求他支付,要续租是可以的,但是租金是交到你手上的,否则,你有权利将租户清除。不管是现在做物业交割还是过几个月做物业交额,是需要双方到场,到物业公司去原来房东结清他的物业取暖,现在,然后从新签署物业合同,原来房东要和原来物业公司撤销物业合同。他没有撤销,你就不能签署,他什么时候缴纳那就让物业自己去催缴吧,你就一直催促物业。因为你是新业主。你有权利。

    • 2014-11-21 1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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