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某楼盘推出100套房。报名的购房者中,50组人才,100组无房刚需,100组普通人,要怎么摇呢?
第1轮摇号:50组人才选出30组,这30组人才可以直接进行选房顺序摇号,剩下20组人才进入第三轮摇号;
第2轮摇号:100个无房家庭,摇出30组,进入第四轮摇号名单池;
第3轮摇号:第一轮没摇中的20组人才+第二轮没摇中的70组无房+100组普通购房者混在一起进行摇号,摇出剩下的40个名额,进入第四轮摇号名单池;
第4轮摇号:第二轮摇出的30组+第三轮摇出的40组,摇出剩余70套房的选房顺序。
也就是说,除了第一组人才优先摇号选房外,剩下的无房家庭与普通购房家庭的摇号顺序都是第四轮出结果。
02
谁是人才?怎么才算无房家庭?
怎么样是人才呢?
根据《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南京从今年1月1日起为人才购房出台专门文件开辟优先通道。
相较之前的高层次人才购商品房办法,这次界定的人才主要有三个新变化:①各类人才均适用,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首次纳入政策范围;②全市可售商品房均对人才优先供应;③人才购房最优先,按人才优先、其他购房人递进的顺序选房。
具体来看,《办法》中商品住房供应对象有七类:
①在我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
②在我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
③在我市登记注册的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
④在我市登记注册的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
⑤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
⑥在我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
以上六类人才须同时具备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⑦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才。
《办法》指出,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其中,本市户籍相当于A、B、C类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其他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
那么,无房家庭又该怎么界定呢?
7月23日凌晨,南京出台购房新政,其中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的界定是: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居民家庭(配偶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时,无住房登记及房产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其中,针对离异家庭的购房,新政规定: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在夫妻自离异之日起2年内,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可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商品住房及以上的,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时,均须查询前2年内的婚姻记录;如前2年内有离异记录的,追溯2年内有婚姻关联的所有人员住房情况,符合条件的,才可以开具相应购房证明。
03
摇号之后开盘程序如何
1、选房按以下顺序进行:
首先,由第一轮摇号确定的优先选房的人才按照摇出的顺序依次选房,前号放弃的,后号依次递补,未入围的人才不得参与本轮选房。
其次,由入围第四轮摇号的报名人按照第四轮摇出的一般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前号放弃的,后号依次递补。
最后,如房源仍有剩余的,由第三轮摇号结果中排序在第N号(N的数值同前文)之后的报名人按照第三轮摇出的顺序依次选房,前号放弃的,后号依次递补。
2、选房人(人才、无住房家庭和普通购房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我司的规定进行选房。
如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为选房:
1)如是配偶代为选房的,应提供代为选房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夫妻关系证明、委托书(公证或非公证均可)
2)如是配偶外的其他人选房的,应提供代为选房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选房人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请不能到场的选房人提前办理好公证委托书。
3、开发企业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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