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买房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可以说是头等大事之一了。但是,冲动购房交了定金后,不想买了而产生的退定金纠纷,是一件比较让买房人头疼的事。
好在,以后这样的问题有解了。近日,东莞出台全国首例“两天无理由退房”新规。规定表明,以后在东莞买房可以像网购一样,在规定期限内购房者可以提出“无理由解除认购书和退回定金”。
需要指出的是,此次东莞出台的“无理由退房”政策,和房企推出的“无理由退房”营销策略有本质区别。
3月1日起执行!
东莞出台“两天无理由退房”新规
近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其官网上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推广使用《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的通知》)。
其中明确,从3月1日起,东莞将在全市推广使用新版的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以后购房者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不含签订当日)要求解除认购书退回定金,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当退还。
并且,购房者签了认购书,开发商不可以反悔不卖,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时签约,需返还购房者双倍定金。此外,若根据认购书条例,若开发商在购房者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开发商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截至目前,东莞是国内唯一一个正式出台“无理由退房”政策的城市。毫无疑问,这一创新性政策的出台,无疑是站在了保护购房者利益的角度,对开发商进行了约束,从而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房企承诺“无理由退房”
吸引购房者买房是目的
其实,“无理由退房”一事,对于南京购房者来说并不陌生。去年12月份,六合楼盘荣盛鹭岛荣府推出“无理由退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