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涉及重大事项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涉及的仲裁案件编号为(2023)沪仲案字第5671号,裁决内容包括第一被申请人(公司)需返还诚意金人民币1亿元,并支付利息人民币2426万元(自2021年3月25日起计算至2023年4月1日)。第一被申请人还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具体金额未给出。第二至第十一被申请人对上述仲裁请求承担共同偿还责任。第一至第十一被申请人共同支付律师费人民币40万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财产保全担保费人民币5.49万元。仲裁费人民币69.05万元由第一至第十一被申请人共同承担。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方圆房地产合并报表层面未经审计的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合计金额63.53亿元,对外担保层面涉及的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累计14.4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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