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成玉关于万科控制权争夺的看法,代表了很多精英阶层对此事的态度。在傅成玉的采访中,除了质疑宝能用保险资金收购是否违规(这事保监会一定要出来说清 楚了),其他都是基本在谈万科的团队,万科最好的公司治理。最后的结论则非常关键,那就是,即使宝能收购万科“依法合规”,也不能让其收购成功。考虑到傅 成玉之前作为央企高管的特殊地位,其表态很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有关部门对此事的干预。
我在以前的文章中一再呼吁控制权争夺回到规则,一定要尊重法律,尊重现有规则,这是维护声誉不佳的中国资本市场的底线。资本市场的本质就是参与者在法律 范围内行事,而不是强调他的出身,他对一个公司的贡献,强调个人情怀。然而,这样的声音在众声喧哗中显得非常孤独和无助。如果最后的结果不是根据游戏规则 和股东的选择做出的,中国资本市场所谓的法治化进程将导致非常尴尬的局面:
破坏资本市场游戏规则
如果以保护这么一个“治理透明的良治”公司,而破坏现有的规则,则会在中国资本市场开辟恶劣的先例,以后任何公司收购和控制权争夺都可以以这样的理由超越法律监管,都可以不遵守公司收购的游戏规则,这对中国资本市场的破坏力有多大,我想大家心知肚明;
破坏万科形象
既然万科是公司治理的典范,一个被视为典范的公司,他起码应该是资本市场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不是为了保护他而搞特殊,以他优秀,以他的创始人和管理团队 优秀,以收购者会破坏这个公司为借口规避法律,成为超然于法律的存在。如果万科搞特殊,如果万科的团队搞特殊,他的优秀又体现在何处?这究竟是维护了万科 的形象,还是破坏了万科的形象?
不尊重企业家精神
你可以质疑宝能在某些地方违规,比如,质疑他的资金来源,质疑保险资金收购是否违规,质疑他和华润之间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这都是真正的法律问题。这种 探讨是建设性的。但法律没有规定一个收购者在收购时必须比被收购者强,必须比被收购者优秀。也从来没有要求当一个公司的团队很优秀的时候,你不能收购他, 你不能解雇和罢免他,否则就是对资本市场的伤害,否则就是不尊重企业家精神。
脱离法律轨道,毁坏市场
宝能收购万科后,可能比万科现有的管理团队搞得好,也可能万科从此一蹶不振。法律没有承诺任何收购必须提升公司价值。如果其他股东认为收购不能提升,他 可以用脚投票离开,其他股东也可以通过投票机制反对。在目前的事态下,其他股东阻止宝能仍然有法律救济的途径。但如果偏离法律轨道,通过非法律手段让宝能 出局,整个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从此被破坏。宝能收购可能毁了一个万科,但脱离法律轨道让宝能出局,则会毁了整个资本市场。
事件仍有妥协余地
正如我之前多次所言,事件本身仍然在法律范围内有妥协的可能。收购者不会拿着几百亿的资金目的就是为了把公司搞坏,而万科现有的管理团队仍然可以和收购者之间形成很好的协调。但如果:
神秘力量导致最坏结局
事件最坏的结局,就是某种神秘力量,超越法律,超越所有投资者的力量介入,主导了事件最后的结局。则法律被牺牲,万科的管理团队被牺牲,宝能被牺牲,其 他股东的权益被牺牲。靠吹黑哨,靠超越法律力量赢得控制权争夺的万科的管理团队,以后以何面目立于中国资本市场,以何面目再大谈情怀和公司治理?这样的结 果则是满盘皆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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