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家中摩托车被盗、房子漏水等原因,武汉阳逻滨湖半岛小区曹女士拒缴物业费,结果物业公司给她家断了水。昨日,有律师表示,物业公司这种做法是侵权行为,应该以合法方式催缴物业费。
曹女士入住小区2年多来,一直没有缴纳物业费,3天前,她家中水电几乎同时被切断。她询问周边住户,发现被断水断电的都是没缴物业费的业主。曹女士找物业公司理论,对方称缴了物业费就恢复正常。此后,部分业主缴纳了物业费,但曹女士仍拒缴。
曹女士说,自己家里摩托车被盗,外墙还有漏水,这些问题物业公司都没有解决,因此不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员工则表示,物业对没缴物业费的业主停了水,但没有断电。
对此,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律师表示,业主和物业公司签了合同,双方都应该遵守合同规定,业主缴物业费、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是各自的义务。业主不缴物业费,物业公司用停水停电的方式迫使业主缴物业费是侵权行为,应该使用合法方式催缴,如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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