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买房后空置的业主认为:“一直没入住,就没有享受物业服务,为什么还要缴纳物业费呢?”实际上,未入住不能成为业主拒缴物业费的合理理由。但有部分情况,可以酌情少交。
律师李宁告诉记者:“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业主即使未入住,也应该缴纳物业费。”
但业主需要明白的是,有部分物业企业会有不同的规定,可以根据是否入住而减少物业费缴纳,减少幅度从一半到九成都可以。因为不管是否入住,物业都在一定程度上看护了所有业主的房子,所以这些房屋依然享受了物业的服务,是否入住不是物业费是否需要缴纳的参考因素。
但有几种情况,业主是可以拒缴物业费的。“由于开发商原因,导致房屋不具备交房条件,这段时间物业费需要开发商承担;房屋出租后,租赁合同注明物业费由房客来承担;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拿出有力证据,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收费项目,业主也可以拒缴。”李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