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按揭贷款的基本条件:
1.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所购住房座落在城镇(包括市区、县城大集镇)且原则上为借款人现居住地或工作、经商地;
3.已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根据个人信用情况,并已支付了银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以上;
4..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
5.同意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