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23日消息,鉴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已完成其阶段性调控使命,拟予以废止。
2018年5月5日,哈尔滨实行区域性限售政策,政策规定在主城区6区区域范围内,取消建设单位网签合同备案信息注销权限,凡新购买商品住房的,自商品房网签合同签订之日起满3年可上市交易。
被拟废止的文件重点如下:
1、有针对性地加强土地供应。对于房地产用地需求较大的哈西、松北等地区,适当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并加快土地供应节奏;
2、实行区域性限售政策。在主城区6区区域范围内,取消建设单位网签合同备案信息注销权限,凡新购买商品住房的,自商品房网签合同签订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
3、提高公积金贷款条件。进一步降低个人债务风险,在延续现有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同时,将个人贷款还贷能力系数由0.5调整为0.4;
4、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严格控制二套以上购房的首付和利率标准,抑制投资和投机购房需求。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哈尔滨对一些过去阶段性的收紧政策进行废除,也是基于市场和形势变化而调整的。废除限售政策,标志着房地产政策约束和捆绑的内容减少,也是楼市政策放松的重要体现。
2024-03-13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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