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不再“跨省”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披露,新增外出农民工主要在省内流动,省内流动农民工增量占外出农民工增量的96.4%。而2016年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比上年减少79万人;2015年跨省流动农民工比上年减少122万人。
从细分数据看,跨省流动的农民工主要来自中西部地区,这与中西部地区农民工相对偏年轻有关。但是,农民工老龄化问题已经日益突出。如“2017年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9.7岁,比上年提高0.7岁。从年龄结构看,40岁及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为52.4%,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为21.3%,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自2014年以来比重提高呈加快态势。”
外出农民工增速的下降,恐怕与人口老龄化相关,因为年纪越大,外出打工的动力就越不足。2017年外出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4.3岁,与农民工的平均年龄相差5.4岁。
此外,不同区域农民工薪酬差异的下降,也是导致跨省农民工数量下降的原因。如2017年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350元,比上年增加233元,增长7.5%,但在东部(3677元)和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只增长6.4%,西部和东部农民工的收入差异不足10%。
收入差距的缩小,可能与农村可流出劳动力总量的减少有关,也与这些年来中西部地区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有关。研究表明,固定资产投资实现额占当年名义GDP比重超过85%的,绝大部分都属于中西部省份。例如,富士康原先都只在国内的东部沿海地区设厂,如今,富士康已经中西部地区的很多城市都设了厂。
上升,是全国抚养比的一个缩影。只是山东的上升幅度明显超过广东。从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角度看,当然希望人口抚养比例不要上升,吃饭的人口多,工作的人口少,自然不是好事。
我国在1970年之前,基本都是采取鼓励生育政策,同时,由于医疗条件的改善,预期寿命大幅提高。但1971年开始推行计划生育政策,1982年把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并写入宪法。
1950年,中国的人口抚养比为60.5%,在鼓励生育的政策影响下,到1965年,中国人口抚养比例到达历史峰值80%,这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之间有没有必然关系呢?1976年,在推行计划生育政策5年之后,抚养比开始明显下降。
1977年之后,随着1962-1971年这十年的生育高峰人口逐步成为劳动力,中国人口抚养比加速下行。1980年降至67.8%,2000年降至46.1%,2010年则达到35.6%的历史低点。2011年之后抚养比开始缓慢回升,中国经济增速也随之下行。
因此,追溯历史,会发现鼓励生育政策对经济发展而言,有“前人种树、后人乘凉”的效果。如1950-1970年,显然属于“前人种树”阶段;而计划生育政策则具有“当下快活,未来遭殃”后果。“抢人政策”呢?相当于“树木移植”,即“甲地种树,乙地乘凉”。
如天津最近颁布的落户条件中,把“技能”与年龄进行组合,技能越高,年龄越宽,本科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博士不受年龄限制,可直接落户。也就是说,让一个本科生留在天津工作,一般可为天津工作20年;但要让一个新生婴儿成为一名劳动力,一般需要等20年。
那么,为何“抢人事件”首先出现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呢?这与这些城市的财政实力、产业支撑和经济转型需求有关,毕竟这些大城市需要资源集聚的优势。其实很多三四线城市更面临人口净流出的压力,也需要人口流入和人才引进以支持当地的房地产和产业发展。但由于缺乏财力支持,即便高成本引进了人才,恐怕也难留住。
总之,国内抢人现象的屡屡出现,是中国经济步入存量时代的一种反映。记得本人在五年前的一次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发言中,就提出今后中国大城市会出现“抢人现象”,上海应该及早制定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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