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中国中小企业申报程序及内容
一、申报条件
参加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参评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企业成立连续经营满二年或以上;
2、近一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的企业;
3、企业无违规违法不良行为记录;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企业自愿报名,填写《国家商务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打印并加盖本企业的公章和骑缝章,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提交至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信用担保委员会(或各地区授权的服务联络处)(以下简称“信保委员会”)
(二)初评
信保委员会将企业提供的资料、信用机构获得的全部信息和有关部门的评价意见进行综合整理和初评。
(三)评审委员会评估
信保委员会与商务部研究院信用与认证中心共同组织专家对初评结果进行评价,并出具信用评级或认证报告。
(四)公示、终审
评价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搜索网站及中国企业信保网等官网上发布,公示十天。任何部门、单位及个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信保委员会提出。信保委员会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对于反映突出的问题经核实做出答复和处理,并在公示期满后,信保委员会确定最终结果。
(五)结果发布
对评级企业,以商务部研究院信用评级与认证中心的名义颁发国家统一式样、统一编号的的牌匾和证书。
(六)年度复查
企业信用等级的有效期为3年,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要继续参加行业信用等级评价,需重新申报。有效期内进行年度复查,每次年度复查需提前1个月向协会提交相关资料。
三、有关费用
所有参加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的单位,需交纳相关评级服务费16800元、认证服务费36800元。按照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国资委协会办的统一规定,该项收费主要用于专家评审费、公示费、证牌工本费及其他服务费等。
四、企业信用等级评级证书的应用
(一)信用评级证书的服务内容
1、《中国企业信保网》上全面宣传。
2、进入中国搜索的信保联合认证管理平台,由商务部研究院信用评级与认证中心出具信用评级报告,并颁发牌匾和证书。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搜索网站及中国信保网等官网公示发布。
4、免费为企业进行两次商业信用、信保联合认证、信用与金融以及与中小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国家扶持政策与法规的培训。
5、年度优秀信用企业将接受媒体的诚信访谈。
6、为企业量身定做微国度移动电商营销服务。
(二)信保联合认证证书的增值服务内容
1、在《中国企业信保网》上做系统全面的宣传。
2、进入中国搜索的信保联合认证管理平台,取得信保联合认证码,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登陆中国搜索查询平台进行企业信息查询,一企一码,并由商务部研究院信用评级与认证中心出具UCG认证报告,颁发牌匾和证书。
3、企业产品进入全国商品可追溯平台,该平台是中国搜索联合国内权威机构建立的国家级查询平台。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登陆中国搜索或全国诚信查询平台进行产品的可追溯信息查询,产品一物一码和移动电商,更好地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和企业形象。
4、进入商务部商业保理业务信息系统,促进应收账款流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5、进入中国银行旗下的ERP信息网络管理系统,为中小及小微企业提供零售SaaS供应链运营服务-SCM、零售供应链金融服务-SCF。为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打造“协同、互动、沟通”的高效工作平台,使得零供双方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高效统一,协同运作,打造流水线式的标准商业流程,并根据系统评估的结果,为供应商或零售商提供短期信用贷款。
6、免费为企业进行两次信用与金融、科技创新政策及新三板上市的培训。
7、通过认证的企业互保,联合多家金融机构和产业投资人,为信用企业提供信用融资服务。
8、协助科技型的信保企业争取科技部的科技创新基金。
9、协助条件优秀的信保企业新三板上市。
10、为企业量身定做微国度移动电商营销服务。
11、通过信保联合认证AAA级企业,由中国信达财险提供金融担保服务。
(三)证书的社会应用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数据项指引》的通知(银办发[2013]62号)文件精神,评定的信用等级,将征入各地人民银行的中小企业信用数据库中,各商业银行选择放款对象中,将应用该数据库的企业信用评定等级。
2、根据民政部、中央编办、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和宣传推广信用评价结果是八部委文件的主要精神之一,企业信用信息将作为评先评优、市场拓展、行业扶持和奖励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信用良好的企业将获取商业银行、保险机构更多的业务优惠、便利和市场机会。
3、将证书作为进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联合国采购、重点工程投标和国际市场的重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国发[2014]21号)文件规定:鼓励市场主体运用基本信用信息和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并将其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息产品(包含信用等级证书)。
4、各地政府招标采购和选择合同签订对象时,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需要提供《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作为依据,评级达标企业,将获得更多赢利机会。
五、联系方式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信用担保委员会房地产信用评价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建设部南新楼302室
邮编:100831 网址:www.zlxy.org www.zgxinbao.org、
电话:010-57811604 传真:010-57811352
邮箱:summit@sch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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