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爱的港湾,是幸福的起点,是我们拼搏的原动力,可是如果没有房子的话,也就谈不上“家”。
这个四面冷冰冰墙壁组合起来的空间,就像是盛装家的一切含义的容器,而人类对幸福有一种天然的向往,所以,房子在当下成了热销的“奢侈品”,甚至,穷尽三代积蓄也要买个房。
君不见,“抢房”成了最近的热门词汇。可是,想要得到幸福并不那么简单,若是不小心掉到“买房的陷阱”里,那么,到手的幸福就成了一个心酸的故事。恰巧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15来到,房掌柜盘点了几大买房中可能碰到的陷阱,祝君在追求幸福的路上一臂之力。
一,特价房
特价房,如果一个项目的房源畅销的话,一定是不会出现特价房的。所以,但凡有项目打电话告诉你,推出几套特价房,就一定要在心里打个亮堂,多问一下,为什么这些房源要搞特价?
一般来说,开发商会拿出来当特价房的房子往往有以下几个缺点:要不就是位置不好,要不就是户型设计的差,要不就是朝向不好,要不就是楼层问题+朝向问题,再要不就是卖不出去的尾房。
二,合同陷阱
白纸黑字,凡事都认准合同。当你决定购买这套房源时,务必看清楚合同,即便合同厚如一块砖,也不要嫌费事。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给你的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
所以,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补充协议的条款,特别是免除开发商义务,削减业主权利的条款,遇到空白处应填上对自己权益有利的内容。
三,证照陷阱
正常手续是买房必须要有5个证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前面两证是由市规划委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后面的两证是由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同时,买房还需要二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买房的时候主要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
四,送面积不进合同
很多时候开发商会为了让你尽快下定决心买房,给你放“糖衣炮弹”,口头承诺送你多少多少面积。这时候你就要警觉,问清楚是否合同有注明,有注明的话,合同里承诺赠送的面积是否合法,是否与规划相符,如果变更了规划,是否办理了相应的变更手续。
如果没有注明的话,可以将“承诺送面积”的对话记录下来,为以后当做证据。
五,夸大宣传的广告单
你去看一个项目的时候,销售都会给你拿很多宣传单,将项目各种特点、优势写在上面,有的开发商并不会那么实诚,有的没的一堆写。准备买房的你,肯定也是通过楼盘书了解到这个项目。
所以,不要讲宣传页上所讲的当做是真实的,最好到实地去看看,到工地附近转一转,看看楼书上所写的配套是否有,电话查一查楼书上所说的学区房是否属实。
最后的建议就是,一定要保留好宣传页,现在宣传页也可以当做法律证据。
六,变大的样板房
实际上去售楼处上看房,销售会带你去参观样板房,让你真实体验下你即将要买的房子。需要注意的是,开发商往往会为了让你体验感更好,样板房统统不装门,这样显得空间开阔,所以需要买房的你长个心眼,一定要想象中把门放进去,想象真实的空间有多大。
还有一点,每次去样板房都会觉得空间很大,其实等你真正拿到手后,空间却是略小。这是因为很多开发商在样板房的设计上会将面积扩大。
七,物业管理陷阱
物业往往是卖房子之前开发商已经签订好的,所以买房的时候看物业也是很关键的一项。虽然自己没得选,但是也要看清合同,如果合同上对指定的物业服务期限超出一年的,应提出反对意见,这违背了购房者意愿的附加条件。
如果已经签了上述条款的房屋买卖合同,可以以该条款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由,请求法院判决其无效。
八,“重复买卖”陷阱
有的开发商会特别无良,将新房子以更便宜的价钱卖给亲戚或朋友,而在你决定购买这个房屋的时候,并不会告诉你。等你真的决定要买了,才会假惺惺说,这是二手房,需要再交一笔过户费,这个时候,你已经费了很多时间来看这个房子,往往都会顺从开发商的意愿,多交一笔过户费。
九,二手房产权陷阱
这年头买二手房的越来越多,在选择二手房的时候要特别注意产权问题。有的人会将房子一房二卖,即抵押了继续卖,所以,一定要看产权证,选择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还有的是产权不清晰,多个人共有,如果你只与其中一人签订合同,也是无效的。
十,二手房规划整改陷阱
卖房子肯定是有原因的,有的业主是因为房龄问题,想换新的,有的业主急于卖房子可能是因为房子周边规划有更改,比如建个高层啦,建个垃圾场啦等。所以,买房的时候要问清楚,也要自己调查清楚,上网搜索下区域的文件政策及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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