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迈、糊涂、多病且没有任何亲人的于某,被当地居委会送进养老院,老人名下三间平房的房本,辗转送到街道保管。
原通州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邢宝江和原街政管理科科长王丽艳见财起意,将老人的房产骗卖,106万房款据为己有。
日前,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邢宝江有期徒刑12年,以贪污罪、诈骗罪判处王丽艳有期徒刑15年。
意外
低保老人 被居委会送进养老院
现任通州区新华街道东大街居委会主任闫某回忆,2003年3月,她到东大街居委会工作,负责低保户、残疾人、老年人的管理工作。
辖区低保户于某既没工作,也没亲人,还爱喝酒,精神和智力都略差于常人。
知情人告诉记者,于某很穷,家里空空荡荡,生活全靠每月330元低保。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经常有人到他家吃住,最多时有六七人,都挤在他40多平方米的家里。有人操着外地口音,于某都叫不上名字。但他认为,大家既然在一起喝过酒,就是朋友,不能赶他们走。
只是他的这些“朋友”除了蹭吃蹭喝,还经常顺手牵羊,拿走他家里的油、粮、煤和衣服等。
“10斤油,5天就没了。家里连菜刀、案板都丢。”知情人说,“那些人欺负他老实。本来他还有些积蓄,他们一来,他到手的低保金只够半个月,剩下的日子只能动老本。”
出于善意,居委会劝他“躲”进养老院,断了和那些“酒友”的联系。2004年底,居委会把他送进养老院。这件奇闻,媒体当年还曾报道过。
户口本房产证 托付居委会保管
于某家住东关后街,3间平房是祖产。“他临进养老院时来到居委会,只拿着房本和户口本,装在一个塑料袋里,一股发霉的味道。”闫某说,工作人员担心他把户口本和房产证弄丢,经他同意,将俩证件存放在居委会保管。
2004年,于某被送进郎府敬老院。其间,他不放心户口本和房产证,还回街道看过几次。
一年多后,东大街居委会要搬家。“我担心户口本、房产证丢了,加上街政科负责管理低保户,就请示把房本和户口本交到街道街政科保管。”闫某说。
接到上交的房本和户口本后,街政科科长王丽艳没按规定交档案室管理,她在请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主管街政科、残联、社区服务中心等工作的邢宝江后,得到“先放你们屋,不用跟鲁某(原街道办事处主任)说”的答复。
于是,王丽艳让手下把于某的户口本、房产证放在了她办公室的柜子里。
互掐
女科长说 副主任骗走老人房产
按照王丽艳的交代,提议骗走老人房产的是邢宝江。她说2008年年底,于某住所拆迁。老人当时在潞河医院住院,拆迁公司找不到他,便联系了街道办事处。
王丽艳说,当时她问邢宝江房子怎么办时,邢宝江让她问问老人愿不愿意卖掉。
王丽艳说老人说听她的。她向邢宝江汇报后,邢宝江让她把老人房产过户到他名下。王丽艳说要跟鲁主任说一声,邢宝江说,“我干过纪检,我让你这么弄就这么弄,别的别管。”
王丽艳说,邢宝江曾问她拆迁是否按户给钱,她说是,邢宝江就说,“那就别写一个房本,分成3个房本,能多分点钱。”
王丽艳想“利益均沾”,要求把老人的一套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他听了很不高兴。但我坚持,他没说什么扭身就走了。”
隔了一天,邢宝江找到王丽艳,同意了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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