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旗胜家园的一套挂牌限价房为例,2008年的购买价格为6350元/平方米,2009年夏季入住后取得契税发票,目前该地区普通商品住房指导价约为18000元/平方米。因此,这套房源上市所需缴纳土地收益金=(普通商品住房指导价-限价房价格)×房屋建筑面积×35%=(18000-6350)元×35%×90平方米=366975元。一旦这笔不菲的费用由购房人负担,则卖方可获得非常可观的增值收益=(36000-6350)元×90平方米=2668500元。
大多挂牌房需缴20%个税
“不光是这35%的增值收益,目前我们接手的多数限价房都不是家庭唯一住房,交易时还需要差额缴纳20%的个税,使得‘不唯一’限价房55%的增值收益须缴纳。”陈经理说。
如果从取得契税完税证明的日期来算,旗胜家园中头一批具备再上市条件的限价房应到8月中旬才真正“满五年”,目前到店里挂牌的房源也基本都是八九月份“满五年”,店里最晚符合条件的一套房源要等到明年1月才“满五年”。
从多年前好不容易中签买到限价房,到如今着急出手,这些家庭为什么不想再住限价房了?
旗胜家园唯一一位愿意承担35%增值收益的卖家介绍,他给一套80多平方米的两居室挂出了一个260万元左右的“全包价”,单价约为3.2万元。“我们在城里又买了一套房子,还贷压力非常大,所以想把这套限价房卖了提前还贷。”
从目前来看,大部分业主出售限价房还是为了进一步改善居住及生活条件。
一位房产业内人士说,限价房按市场价格出售后,就从保障房一下子变成了具备投资属性的普通商品房。如何让保障房维持其保障属性,如何避免自住房走限价房的老路,还需要利用共有产权等新模式对当下住房保障体系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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