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市城区“三旧”改造无偿移交公益性项目用地操作细则(修订)》的通知
为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其他城市公共利益用地供给,实现在“三旧”改造中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的目标,加强规划管控引领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16〕96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操作细则。
适用群体
企业类型:国有合资私营独资集体所有制
行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来源: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09-26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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