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荔湾沙洛村关于更新改造项目是否引入合作意向企业进行股东代表表决,最后高票通过。
在现场,沙洛村发布《东沙街沙洛经济联社关于公开接受旧村更新改造项目合作意向企业报名的通告》
报名企业条件:
1、近3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
2、注册资本(实缴资本)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的法人企业(提供复印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以验资报告为准)。
3、申请企业或其全资控股的下属企业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提供原件,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为准)。
4、有开展三旧改造经验的企业(旧村已经同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改造合作协议并开展前期工作的或旧厂、旧城项目已经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
5、不引入正在实施我区旧村庄更新改造且尚未完成整村补偿安置工作的企业。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愿意接受《沙洛经济联社旧村更新合作改造项目合作意向协议书》的全部内容。
据悉,广州本土企业早已介入该旧改,本次投票通过后,沙洛村将成为荔湾区第19个采取合作模式进行全面改造的城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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