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披露了涉及重大事项的公告,集团控股子公司(辉盛公司)涉及诉讼。
本次诉讼的申请执行方为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而被执行方则为惠州市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建四局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辉盛公司1300万元,申请执行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然而,截至目前,辉盛公司尚未收到来自法院的执行通知。
截至4月8日,辉盛公司与中建四局就案涉项目共有三宗未结诉讼案件。双方针对案涉项目的总承包合同存在结算争议,目前尚未取得最终生效的判决结果。
公告进一步指出,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信用环境等影响,发行人下属公司珠海市方圆明臻房地产有限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导致公司出现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珠海市方圆明臻房地产有限公司近期未能清偿到期有息债务(银行贷款)本金为0.19亿元,利息为0.002亿元,合计0.19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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